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6日讯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百问百答(版)之二》,《百问百答》对年山东高考招生政策进行了全面地解读,考生们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此寻找答案!
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百问百答(版)之二
21.平行志愿投档时,同分考生投档规则是什么?
答: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档;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22.招生院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主要是什么?
答: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本校拟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某一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可确定为“不提科目要求”。
23.如何查询招生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答:考生可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