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标准出台齐鲁壹

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四部门关于《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自年12月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3日。

新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

管理人员,需有教师资格证方面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还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会计、出纳。

师资队伍方面,文化课要有资格证。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单个教学场所(含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

从事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的授课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从事艺体教育类培训的授课教师,应当具有与所培训科目相对应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办学投入,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实施全日制(寄宿制)教学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金额不少于20万元。

实施业余教学(培训、辅导)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开办)资金(包括实物资产、货币资金投入)不少于2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金额不少于10万元。

办学场地应当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检查(备案);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仓库、车库、危房、简易建筑、超过五层以上建筑和其它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以租用场所办学的,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少于3年;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并且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科教育类、艺体教育类、科普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授课教室生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4平方米。

培训内容,不得超纲教学。不得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不得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不得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齐鲁壹点记者车少远)

编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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