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四川、河南、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
取消文理分科,启动“3+1+2”模式!四川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6月27日上午,四川省教育厅举行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会上,四川省教育厅厅长邹瑾介绍《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介绍了相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封面新闻记者从《方案》中获悉,本次措施囊括了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根据改革方案,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分,总分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分,总分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选考要求方面,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录取方式方面,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3+1+2”!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发布
6月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年秋季起,河南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选科制度。
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这是必选。
1:从历史和物理中,选择一门;
2: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
河南高考“3+1+2”模式从年开始实施,新高考“3+1+2”模式满分为分。
年高一开始实行“3+1+2”模式!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6月2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年(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云南高考将实行“3+1+2”新高考模式,高考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简称为“3+1+2”,“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1”就是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2”就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即计入新高考成绩。
新高考6门科目总分为分,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分,总分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考生选择1门)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考生选择2门)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
招生录取方式上,从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内蒙古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1+2”模式下,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1+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文理交融,有利于考生扬长避短,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
在招生录取方面,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后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一参考”是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考试成绩相同时,高校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目前,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日常表现实行写实性记录,一经确认公示不能更改,确保公平公正。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开通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扫描下方